明星~~冤啊!!
咱给你们分析下:
说白了这就是个利益链,而最傻的就是消费者,消费者中傻的不行的就是女人(没有别的意思)。
产品要销售,销售就要做广告,做广告就要找媒体,这广告可是媒体的命根子啊。不管产品好不好,广告要做好,那自然是从视觉效果上找了,当然最好还是找影视明星。
可产品名不符实,或者干脆就有问题,你说这问题找谁??且不谈消费者的问题。广告么,自然是做的宣传,但也只能是宣传,如果宣传内容与产品不符,这是什么???这是欺骗消费者!!明显的欺诈!!我想没人否认这点吧?
OK~,是厂家在欺骗消费者。那媒体呢?媒体没有责任么?发布广告的时候没审核么?国家有广告法的。。。很显然,媒体违法了,伙同厂家共同欺诈消费者!
还剩下这些明星了,没错,他们也是欺诈消费者的一分子,有的明星可能觉得委屈,打住吧,你以为那么多钱是白拿的?你以为靠着傻乎乎的老百姓对你的喜欢就轻轻松松拿到那么多钱?或许,按普通老百姓的经济水平,你那点道德、良知还蛮值钱的。。
不能说的就是国家有关部门了。“有关”啊,不过还好,这些部门还都是能见光的。我们的公务员,同样也是老百姓啊,吃饱了不干活。。不能说啦。。
其实说到底,明星也确实有点冤,产品不是经过有关部门检验合格了么?那出问题找俺干嘛?一个字冤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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